第七十四章 再次翻红(第2页)
“关于你的传言啊!没听服务员们说么?都传开了!”
“没有啊!到底什么啊?”
越说越好奇。
“单独舞台的事情啊!”
原来,是酒吧老板听说叶云冉在店里表演的反响不错,又能弹又能唱,还有名气,在考虑要不要给她弄个单独舞台,让她一个人表演。
“我看这个行。”
贝斯手坐在化妆桌上,“你看啊,咱们的键盘手马上就要恢复了,到时候叶云冉肯定得出去,那这么好的条件岂不是浪费了?”
“我看也是,而且表演给的钱肯定比当服务员多。”
“还没有服务员累呢!”
“是啊!”
两人跟说相声似的,你一言我一语,话不落地。不过,他们说的确实有道理。
别的不说,但叶云冉现在真的需要钱。
酒吧里台下擦桌子端饮料的兼职服务员,薪酬是按小时计,而在舞台上拿着乐器坐着唱歌的表演者,可是按分钟计的。
这时,Mike叔突然进来找她。
“我刚刚接到我们老板的电话,说今天要你试试专场,你看你要是同意的话…”
“我同意。”
叶云冉都没听完,一口应下。
乐队的成员都在笑,只有Mike叔愣着。
“啊,你同意就更好了。这样,今天你先唱两首,至于唱什么歌你自己选。”
就这样,这天,当乐队的表演结束,都下了台之后,叶云冉还一个人站在舞台上。
Mike叔借了她一把吉他,她斜挎在左肩。
初中的时候她自学过一阵,没什么大能耐,但简单的和弦还是可以的。而且她选的曲子都不复杂,她能应付。
“大家好。”
她对着话筒开口,“上了好几次舞台,这是第一次独自一个人,希望大家喜欢。我准备了两首歌曲,都是我喜欢了好多年的,想要分享给你们,第一首是…”
刺眼的灯光变暗了,吵闹的声音不见了,剩下的只有一个用心唱歌弹琴,和一群认真聆听的人。
这是一场相当成功的表演。
下台后,Mike叔对她说,她是凭借一己之力,硬是把酒吧变成了咖啡厅。
他说,她以后一定能独当一面。
第二天,她在酒吧的安排下去影楼开了一组宣传照,做好后马上摆在酒吧门口最醒目的位置。
有人特意为她前来。
而她也因此,脱胎换骨似的重新出现在网上,甚至有夸张的评论,把她说成是歌姬。
于是,只几天的时间而已,叶云冉又火了。
啪!一个手机重重被甩在地板上。手机的在地毯上弹了两下,背扣着趴在地上。
手机的主人,是许梦雅。
她已经在庞瑞城的家里住了快一个星期了,跟他说的话却都不超过十句——他根本就不回来,每次打电话也是匆匆挂掉,连个见面的机会都没有。
她这边一点进展都没有,没想到那个女人倒是风生水起。歌姬?哼,说白了不就是个卖艺的么?有什么可风光的。花无百日红,人也无百日艳,她早晚得完。
许梦雅恶狠狠的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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