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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明风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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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2章 光明营(第4页)

这几年,因为奸细的出卖,很多敢于组织反抗的人,都被山贼虐杀。剥皮的剥皮,开膛的开膛,凌迟的凌迟,惨不忍睹。

打死这些奸细,不仅是出一口恶气,也要为那些惨死的人报仇雪恨。

很快,七个助纣为虐的奸细,被活活打死。

曾经,他们或她们也是被掳上山的被害者,可是却在诱惑下甘心为山贼当奸细,出卖自己人,沦为了山贼的帮凶。

李佳懿大声道:「我家小主人,剿灭了山贼,救了你们!你们可以出来了!」

众人呼啦啦一起跪下,异口同声的说道:

「谢小恩公救命之恩—·

「万家生佛—」」

「公侯万代!」

「恩同再造啊!」

越是被山贼欺压的厉害,此时他们就越是感激朱寅。

这是救命之恩呐,要是这位小恩公不来,他们会是什麽下场?

会像最早被抓来的人一样,一个个的惨死。

李佳懿大声说道:「我家小主人说,他就不留姓名了。你们无须行礼都起来吧。」

之所以他来代言,是因为朱寅是孩子,声音比较小,怕很多人听不到。

「小主人说,他体谅很多女子的心情,知道她们不愿回家。若是她们不愿回家,就可以留在这里。」

「还有获救的各位兄弟,你们若是想离开,立刻可以下山回家。若是想留下来—」

李佳懿按照之前朱寅的交代,故意打住话题,稍微卖了一个关子,吊了一下胃口,接着说道:

「小主人说,想留下的男女,可以结为夫妻!小主人为你们做媒主婚!」

「这山中的两千亩田地丶房屋,全部分配给你们!」

「大家可以成为一个营地,团结起来,打粮织布,练兵自保!小主人还赐了名字!从今以后,这个山峰叫光明顶,营号就叫光明营!」

「你们不会做山贼,不会去烧杀抢掠,但也不用再缴纳赋税,就在山中当个山民!」

李佳懿说完,众人顿时激动起来。

光明营!听着就提气啊。

尤其是不愿意回家的女子,更是喜极而泣。

她们其实已经回不去了。

她们能被山贼掳掠上山,当然都是年轻女子。有的还没有嫁人,有的嫁人不久。

不管是什麽情况,她们都已经回不去了。

在贼窝中这麽久,被强盗多次凌辱的女子,回去了只有一个结果:死。

就是厚颜无耻的活着,下半辈子也完了。就连她们的亲人,也会跟着丢人,抬不起头。

比起回家,还不如待在这里。

山贼已经被小恩公灭了,要是这些同样被救的男人不嫌弃她们,在山中结为夫妻,这里有田有地,怎麽也比回家强啊。

「我不回去!」一个汉子率先激动的喊道,「我被掳上山几年了!家里的父母都被山贼杀了,家里的田地肯定被人占了!」

「我回去能干什麽?只能给大户当佃农!」

「这里有田有地,还不用应付官府的公差,不用看老爷们的脸色,我就留在这里!」

「哪个妹子愿意嫁给我吴畏,咱们同病相怜,我吴畏一定不会嫌弃!她们是被欺负,不是贱!」

另一个汉子道:「小恩公!我徐元郎也留下来!只要守住山寨,这里就是世外桃源!」

「哪个妹子愿意嫁我,我也以礼相待!绝不亏待!」

吴畏和徐元郎一带头,几乎所有人都想留下来。

因为这些人既然能被山贼掳掠上来,没有被赎回去,那就说明出身都很差。

否则,但凡家里有些钱,或者有人愿意赎人,早就被赎回去了。

没人赎的,才会沦落在山上为奴。

他们被掳已经很久了,可是没有人拿钱来赎。

说句他们是被抛弃的人,也不夸张。

回去之后,官府一定会百般盘问,说不定会成为官兵的「功劳」,当成山贼同党被抓了邀功。